本报济宁5月20日讯(记者马云雪视频记者王飞通讯员林通)100%硬质密闭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济宁市立医院(附院分院)项目施工现场,干净整洁的路面与美观大气的绿化,让人耳目一新。诸多围挡悬挂的安全漫画随处可见,绿化草丛散发芬芳,其扬尘治理的人性化与“手不软”,得到诸多赞赏。
15日,位于太白湖新区的济宁市立医院(附院分院)项目现场,8台塔吊正在作业,500余名工人各司其职,加紧施工。作为民生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备受瞩目。记者在现场看到,干净整洁的水泥地面,环保节能洒水实时降尘,保证路面处于湿润状态。另一边,6名工人对路面的浮土随时清理。
同时,施工现场采用方管柱、方管架、喷绘布组成的连续围挡实现了全封闭,围挡方管柱采用铝塑板包围装饰,安全牢固、美观洁净。围挡上还独具匠心的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用漫画的形式展示出来,施工人员不仅可欣赏围挡下的绿化,更能随时随地增加安全知识。
“围挡上每隔4米全部安装喷淋、基坑喷淋,由专人负责每2小时定时开启一次。现场还设置6台可移动式雾炮,对扬尘源专一治理。”项目安全总监汤师傅介绍,施工道路全部硬化,部分采用铺砖硬化,地上裸土进行绿化或覆盖,绿化面积达3500平米、硬化面积达20000平米,槽底采用不低于3针的密目网对裸土进行覆盖,且进入现场车辆必须经过冲洗。
记者注意到,现场的施工道路上,挖掘机、洒水车等诸多车辆有序前进,而施工工人则在另一侧通行,这种人机分流不仅保障地面整洁,更保证了工人安全。现场基坑护栏采用装配式护栏进行围护;而在施工现场东、北料场各设置休息室间,悬挂安全警句,时刻提醒工友安全第一。
而项目进入新阶段后,还将在8座塔吊上安装智能喷淋,连同雾炮等设施一起强力治理扬尘。项目部还将设置安全体验区,配有专门的VR体验区,可随时让施工人员身临其境感受。例如其中的墙体倒塌体验,模拟墙体倒塌、模板倒塌或其他物体倒塌带给操作人员伤害,并让工人们掌握正确自救方法。
目前,济宁市立医院项目正在全速推进。其1#楼垫层完成90%,防水完成80%;抗水板钢筋完成10%;现垫层防水、钢筋、砖胎膜陆续施工;2#楼负二层竖向结构钢筋、满堂架施工完成,竖向结构模板、顶板模板正在施工;外脚手架搭设;3#楼3-1段筏板正在浇筑;3-2段负二层竖向结构钢筋绑扎;3-3段负二层竖向结构钢筋、满堂架施工完成,竖向结构模板、顶板模板正在施工;外脚手架也正搭设。
据了解,济宁市立医院(附院分院)项目位于济安桥南路东、荷花路西、育贤路南、常利路北,建设用地面积257.7亩,总建筑面积424044平方米;总投资约23.5亿元。其中,主体建筑298650平方米、停车塔4361平方米、连廊2683平方米、污水池2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17000平方米,并设有5000个机动车停车。
本报济宁5月20日讯(记者贾凌煜通讯员屈庆东)20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闫某某、赵某某等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两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作出终审判决。其中,首犯获刑25年,剥夺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2月25日,汶上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闫某某,以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两案中原审被告人闫某某、赵某某等22人不服,提出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开始,上诉人闫某某纠集刘某某、张某等人,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汶上县白石镇、宁阳县东疏镇一带逐步树立了恶名。至2004年10月,以闫现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形成。
该组织为实施犯罪购买、弹药、砍刀、消防斧、镐把等作案工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持有、窝藏等违法犯罪,强行取得矿山股份、承揽工程,抽取提成,恶意拖欠工资、工程款,高价摊派酒水,用廉价车辆、酒水折抵工资、工程款,敲诈勒索他人巨额钱财,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食宿,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用。该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宁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对于闫某某、赵某某等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期间,查实确认具有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