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0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要以此次条例修订为契机,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全流程追溯和监管机制,加强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器官获取的伦理审查,依法打击查处涉器官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也是2007年我国颁布实施《器官移植条例》后该条例迎来的首次大修。10月21日,《医改界》总编辑、三医智酷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在名称中增加了“捐献”二字,说明国家对器官捐献者的精神有进一步的弘扬。同时,条例在出台16年后进行大修,也是为了让器官捐献移植更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情况,让器官捐献移植事业更健康良性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07年我国首次实施《器官移植条例》,对器官捐献与移植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施行,进一步对器官捐献知情同意进行界定,并严令禁止器官买卖。随后,我国陆续出台关于器官移植管理相关文件,对器官捐献与移植各环节的管理进行明确和细化。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针对《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10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人间大爱善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规范器官捐献和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健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相比于此前,此次修订,在条例名称中增加了“捐献”二字,这一方面是说明国家对器官捐献者精神的弘扬更进了一步,同时也会在条例中对器官捐献者做更多的保护。”魏子柠说,经过多年的宣传,目前很多人对器官捐献的认知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目前器官捐献的缺口依然很大。因此,条例的修订可以从机制上进一步让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曾提出今年将审议《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新修订条例更名为《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当时表示,新修订条例也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无资质擅自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打击力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器官移植中出现的跨区域获取器官、不使用分配系统分配器官、伪造捐献移植数据、未执行分配结果等严重扰乱捐献工作秩序的违规情形,应进行处罚打击。
“此次条例大修,也是为了让器官捐献移植事业更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我相信条例会从制度上更加细化,将这些年我们在器官捐献移植领域遇到的一些政策困境进行解决。”魏子柠说,除了相关的政策外,为了进一步弥补我国器官捐献的缺口,还应该继续大力地宣传、鼓励进行器官移植,要让器官捐献者和他们的家人能够获得荣誉感,比如增加纪念物、给予更多的政策关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