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 “请问开封大河柳苑的拆迁安置房需要多久才能入住?我是拆迁安置户,补偿后又全款买房,但等了3年都没有结果。”近日,一名网民给河南省委谢伏瞻留言,盼望能早日入住拆迁安置房。
对此,开封市委作出回复表示,大河柳苑项目B区水电气基础设施配套及绿化硬化工作已结束,已基本具备了回楼入住条件,待外部电路接通后,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目前,该小区供电线路采取地下顶管的形式已接通,正在协调安装一户一表,预计12月底前可安装完毕。该项目为保障性住房项目也是民生工程,因该小区时间跨度较长,对业主的确造成了回楼入住延期,区政府在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业主群众思想解释工作的同时,针对因征收安置的群众超期未能回楼问题,按照协议一直向被征收户发放着超期双倍过渡费。针对此问题,市、区政府正在积极克服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列出时间节点,以确保被征收群众尽早回楼。(实习生 李一诺)
,您好!请问开封大河柳苑的拆迁安置房需要多久才能入住?我是拆迁安置户,补偿后又全款买房,但等了3年都没有结果。我们原来的房子被拆掉,现在一家人在外租房,像我们这样的拆迁安置户还有很多,都在外投靠亲友或者租房。能否早日交房?彻底解决我们这些拆迁安置户的居住问题。
据禹王台区调查,目前,大河柳苑项目B区水电气基础设施配套及绿化硬化工作已结束,已基本具备了回楼入住条件,待外部电路接通后,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2014年11月,我市启动了贯穿开封市东西的机场北路道路拓宽改造项目(已更名为华夏大道),该项目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启动后按照设计要求,基础设施管网全部入地(含水电气管网),由于该项目剩余一户拆迁户未拆迁及部队家属院围墙未拆除,无法完成水电气管网铺设,影响了该小区的配套设施接通使用。该小区业主群众多次反映要求回楼入住,此问题已经引起了区委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尽快接通供电线路,区政府曾到市电业部门协调,要求将此段高压线路架起后接通用电,使业主群众尽快回楼入住,供电部门称此线万伏的高压,如果架起后安全隐患较多,无法实施。目前,该小区供电线路采取地下顶管的形式已接通,正在协调安装一户一表,预计12月底前可安装完毕。该项目为保障性住房项目也是民生工程,因该小区时间跨度较长,对业主的确造成了回楼入住延期,区政府在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业主群众思想解释工作的同时,针对因征收安置的群众超期未能回楼问题,按照协议一直向被征收户发放着超期双倍过渡费。针对此问题,市、区政府正在积极克服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列出时间节点,以确保被征收群众尽早回楼。
尊敬的,您好!我是长垣县孟岗镇人,现在村干部向村民征收挖河款、卫生费、水费及合作医疗费,如前三项不缴齐就不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另外还有财务不公开、修村村通公路集资款不公开、省里对农村的收费项目不公示等问题。请上级领导调查处理。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关于收费问题。经孟岗镇政府调查,2016年11月份,孟岗镇苇园村成立两个小组在苇园村村委会分别收取挖河款、水费、卫生费及合作医疗费用,未发现收费。关于村财务不公开问题。经调查,2014年苇园村修路进行集资,捐款140户,捐款金额93550元,道路修建结束后,支出明细等在苇园村主大街路南王西亚房屋后张榜公布;苇园村对所需收取的挖河款(每亩9.7元)、水费(每人每年12元)、卫生费(每人每年12元)都按照要求向村民进行了公示。
,您好!我们2013年在长垣县的新宇新城二期购买了房子,当时房子预售证件齐全,开发商说是2014年5月交房,到2014年5月之后,开发商并未如期交房,一推再推,至今开发商也没交房。期间在长垣县信访办、长垣县住建局、河南省信访办多次反映问题,至今房子什么能住上还是遥遥无期,各单位都相互踢皮球,说尽快协调,时至今日,都没结果。我们因为无房可住,在租房居住,一边还房贷,这样使我们的生活更窘魄,我们到底该如何办呀?恳请让相关部门督促一下。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调查,由新乡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宇新城二期项目,分别定于2013年12月30日、2015年5月30日交房。由于公司经营决策失误,导致资金链断裂,目前该项目基本处于停建状态。新宇公司名下多处资产已被法院查封,融资困难,无法按期交房。今年以来,住建部门已多次接访项目业主,了解到部分按揭业主未办理按揭手续。经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蒲西办事处牵头,住建局、信访局配合,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小区业主按揭等房屋资金进行监管。目前,新宇新城二期已有8户业主同意办理按揭,2户计划交付全款业主已同意交款。如这部分业主能顺利办理按揭、交款等手续,可完成4#、6#、8#楼电梯安装及水电问题,达到交房条件;还可完成3#、5#楼的门窗安装工程。县住建局已督促新宇公司多渠道筹措资金抓紧完善交房条件,尽快办理按揭手续促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由住建部门积极与业主沟通,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您好!我们是登封市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明确给我们涨工资,近四、五年来,省、郑州市按照统一标准涨工资,登封市政府却一直没有执行,我们现在每月领到手只有1600多元,实在难以维持生计。国家规定的车补、绩效工作新标准均不执行,据说新工资标准早已经算出来了,市里就是不执行。希望领导能够督促解决。
网友您好,关于登封市近四五年来增资政策及落实情况,经调查,自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按照国家、省、郑州市出台的调资政策,登封市先后进行了3次工资调整工作。(1)根据《关于登封市提高机关津贴补贴水平的批复》(郑政函〔2011〕106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7月起,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按规定已执行到位。(2)根据《关于登封市提高机关津贴补贴水平的批复》(郑政函〔2011〕106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7月起,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按规定已执行到位。(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发〔2015〕97号)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由于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政策尚未确定,为及时兑现调标增资,2015年7月2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预增发”工作的通知》(郑人社〔2015〕23号)。按照文件精神,经我市政府同意,当年8月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预增发”工资执行到位,并补发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的“预增发”工资。今年6月,按照郑州市对调资工作的统一部署,登封市启动2014年10月以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市人社局于6月底已全部审批到位,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正在进行,涉及每人的养老保险征缴及补缴标准尚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未能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鉴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短期内难以完成,并考虑到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迫切希望尽快享受到新的工资待遇,经了解周边县市情况,结合登封市实际,从今年10月起,登封市按2014年10月调整后的新工资标准,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的增资部分,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完善后,按每人具体的增资额、个人缴费额和补发金额,多退少补。 关于绩效工资问题。经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郑州市对登封、新密、荥阳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制定了参考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核定。今年7月份,全市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已审批到位,同样,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尚未完善的影响,绩效工资未能按新标准执行。关于反映公车改革及车补问题。经调查,《登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后,方能按照方案,逐步推进登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及发放车补。今年11月7日,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登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明确登封市公务用车参改机构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另行研究确定,按照国家、省和郑州市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参改人员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省批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行政身份的工勤人员;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等内容。登封市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公务出行交通补贴办法。截止目前,此次88个参改单位中已有56个单位审核完毕,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登封市人社局将继续做好广大干部职工工资审批及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并加大对各单位工资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职工应有权益。网友如需进一步了解工资情况,可拨打电线进行咨询。
尊敬的,您好!在登封市送表乡梁庄村的后山里,有人乱挖乱釆,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污染百姓吃水,为啥总是没人管呢?希望可以给百姓个说法。
网友您好,针对留言反映的情况,11月9日,登封市国土局到实地进行了查看,发现该处系郑州磴槽集团有限公司摩天寨少林花岗岩矿区(该矿办有采矿许可证C4,有效期为2008年8月至2033年8月),未发现有采矿行为,但有新挖的土渣。经进一步调查,今年10月30日,郑州市磴槽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登封增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修建通向矿区的主干道开挖地表。由于其未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11月4日,送表乡国土所已责令登封增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停工,撤除所有施工设备,并查封了通向矿区的道路。鉴于上述情况,该局责令送表国土所加强对该处巡查监管,严禁其违规采矿行为的发生。若发现其非法开采,立即制止,并及时向送表矿区管委会报告,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下一步,登封市国土局将加大对全市非煤矿山的监管力度,并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开采情况进行排查,严禁私挖滥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开采。
尊敬的,您好!我是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徐庄村村民,向您反映一下我们办事处强征强占、推毁果园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2015年12月21日,发现我们的果园被推毁,我们得到消息到现场,看到一片狼藉,随后向110报警,博学路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勘查,没有找到推树人,通知任何人不能动用这块土地,在随后的的几天里,我多次找村委和村支部,但是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不清楚”。2016年5月29日,我们到东区管委会反映,东区管委会主任出面协调此事,并责令金光路办事处成立调查组立即调查我们损失情况并协调赔偿损失,但是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2016年11月24日,我们的果园再次被推毁,这次到果园里一看,整个果园已经全部推毁了,森林公安也到现场进行了勘查拍照,也是无功而返。我在这里请为我们伸张正义,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的诉求:1.上级领导对强占农地、推毁果园、侵害农民合法财产安全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2.所征农地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给予补偿。
经查,该网友所反映的果园用地性质为耕地,属于金光路办事处徐庄村徐某兄弟承包土地,系在耕地上违法种植果树。该地块属于京港澳高速辅道和七里河南路两个基础设施项目占地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