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办法(修订)》(泉创文明城指〔2022〕4号)、《关于加强中心市区在建工地创城围挡公益宣传和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要求,10月14日至26日,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创城实地申报点位进行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巡查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创城点位135个,重点查看了35个主干道周边项目工地大门和围挡等显著位置公益广告的刊播情况。市、区两级质安站同步开展检查或通过调阅视频等方式抽查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督促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总体上看,中心市区多数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载体表述规范、无书写错误、符合观赏性和耐久性标准。
(一)围挡公益广告污损或被小广告占用。主要体现为部分围挡公益广告发现卷边、滑落、脏污、破损、张贴小广告等情况未及时处置。
(二)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足30%。主要体现为新开工项目围挡公益广告还未设置到位,个别收尾项目围挡即将拆除,围挡公益广告留白未及时挂设宣传图片。
(三)围挡公益广告主题过期未更新。主要体现为部分围挡公益广告刊载过了时间节点的公益广告内容,检查中仍然发现“100周年”等过时公益广告主题。
(一)责令整改。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问题项目的责任主体按照创城考评要求(详见附件:10月份建筑工地创城检查情况汇总表),限期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情况于11月15日前内反馈至市住建局质安科邮箱。
(二)警示教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项目经理应作出书面检讨,有关警示教育情况作为整改落实情况的内容一并报属地住建部门。
(一)落实监管责任。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阵地,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建立制度,定期巡查在建项目各方主体建立围挡公益广告,督促企业定期自查,定期维护,确保每个项目处于良好创城迎检状态。
(二)及时整改到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宣传广告破损、老旧、褪色、脏污或主题过时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建筑工地创城工作符合上级考评标准。
(三)强化奖惩措施。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泉州市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办法(修订)》相关规定,逐级建立建筑工地创城考评考核机制,对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特别是被市创城办月测评通报的项目),要严肃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经实地抽检发现市政道路施工临时围挡局部破损;局部围挡留白未设置公益主题广告,地面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
经实地抽检发现建筑围挡局部公益广告破损,卷边,局部粘贴有小广告,公益广告有脏污,项目门口停放电动车等现象
经实地抽检发现建筑围挡局部公益广告主题过期(使用旧公益广告主题),局部围挡大门打开未封闭;拐角处围挡存在大面积留白。
经实地抽检发现建筑围挡局部公益广告破损,脱落;局部围挡脏污,粘贴有小广告,施工外架安全网破损
经实地抽检发现建筑围挡局部公益广告破损;局部围挡公益广告主题过期(局部使用旧公益广告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