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工地围挡,高度统一为2.5米;工地围挡周边,须设立水雾喷头;工地出口须设置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净车出场……海都记者获悉,根据省住建厅、福州市相关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设置要求的通知》,对围挡高度、装饰做了明确规定。这将进一步美化和提升在建工程的整体形象,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的影响。
通知要求,凡在福州四城区(鼓楼、仓山、晋安、台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市政公用、市政维护、房屋拆除项目工程,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公益广告,不低于围挡面积30%通知对围挡设置基本要求做了明确规定。通知要求,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等硬性材料,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表面光洁、平整,色泽均匀、统一,安装完毕后应满足“横平竖直”的基本观感,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不得加设商业广告构架。
其中,市区主干道两侧项目围挡高度为2.5米,次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为2.0米。同时,设置不低于围挡总面积30%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应按文明办PVC通稿或委托相应的广告制作公司将公益广告通稿转化为PVC格式。
通知要求,项目沿周边围挡内侧距顶部下方20厘米处,配置喷淋装置,每隔1.5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喷射水雾的方向应向项目内部倾斜45度。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必须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明确1名保洁员负责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洗车设备与大门中间设置10厘米高挡水线,防止污水污染施工以外区域。
8月1日前无拆除的,需整改提升该通知对现有需提升改造的围挡也做了规定。通知要求,要加挂3厘米及以上的厚仿真草皮(耐火性A级以上)、绿植喷绘布或设置垂直绿化(花卉),表面应色泽均匀、统一,围挡下部根据需要,增设砖墙或踢脚板图案喷绘布。
通知要求,围挡已设置完成且在8月1日前无拆除计划的项目,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墙面整改、提升;新开工项目,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各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对于工地现场围挡的管理,围挡出现破损、污染、积灰、积尘等现象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和保洁,确保围挡干净整洁美观。
通知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工地围挡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建项目,下发通知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约谈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予以信用扣分并上报省住建厅,列入扬尘“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