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9月2日讯(记者 朱毓松)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是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之一。从昨日起,福州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路面施工围挡集中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将重点聚焦30个市政路桥管网建设项目、10个地铁1号线号线占道施工站点,通过拆除一批施工围挡,缩小一批过度围挡,规范一批围挡设施,督促一批不按时完工的施工围挡项目限期完成,确实保障道路通行效率得到提升,城市环境更加有序。
根据安排,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我市开展集中整治,对过度占道、围挡设置不规范的建设项目施工围挡限期整改,对延期施工的围挡项目限期拆除,对“围而不建”的围挡立即拆除。根据部署,16个部门、属地政府将分别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同步集中整治施工围挡,如:地铁1号线站点道路永久性恢复、地铁2号线站点路面围挡、市区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等围挡施工项目,市政维护项目、水务管网、燃气、电力、铁路以及其他非市政工程路面围挡施工;绕城公路西北段混凝土防撞护栏安装、福平铁路云山寺左线中桥工程施工围挡;宝龙万象广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施工围挡,以及原青岛啤酒厂地块周边道路、群众西路、延平路、洋中路、金山桔园州一期、福光路、晋安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围挡等。
在集中整治后,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围挡施工的科学化设置水平。从10月31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进一步对施工围挡的位置、面积、期限进行科学论证,最大程度降低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合理设置施工围挡。同时,我市将及时公布公开施工围挡信息,规范设置施工围挡现场工程告示牌,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工期等详细信息,自觉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城市道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监管巡查,对未经批准擅自破路占道施工或施工不按规定围挡,不按审批位置、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渣土随意堆放及“未批先围”“围而不建”“多围多占”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为坚决遏制违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我市将在办理占用、挖掘手续窗口建立未缴纳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和不文明施工处罚费的业主和施工单位“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申请占用与挖掘施工将不予受理,并由市建委纳入施工企业建设信用考核范畴。
同时,市政府将成立3个督导小组开展分片督导,并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机制,各单位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围挡占道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治行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