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德州市消防救援机构对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泡沫板单位实施临时查封。
在陵城区宋家镇开发区一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人员发现在其车间内有一处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泡沫板搭建的办公室。
查封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耐心对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违规使用该类板材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做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在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对临时查封无异议后,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督促该场所负责人应在查封期限内尽快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拆除聚苯乙烯夹芯泡沫板建筑,确保该场所消防安全。
10月11日,在平原县前曹镇前曹街一家食品厂内,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外墙和顶棚违规使用易燃泡沫夹芯板材料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随后,监督检查员责令单位关闭电源开关,对单位生产车间正门及配电箱加贴封条并要求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火灾隐患,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各项防范措施。
下一步,德州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以高压态势整治辖区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