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9月至11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1.9月5日,检查里水镇沙涌科技工业园,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道路干燥且有较厚积尘,存在扬尘隐患;场内有2台挖掘机未有编码登记。
2.9月13日,检查大沥镇江上天峯苑1-5栋±0.000以下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围挡公益广告少于30%;围挡广告破损。
3.9月22日,检查桂城街道洲表旧村居改造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喷淋系统部分未开启;部分裸土未覆盖防尘网;场内道路干燥,无湿法作业,有明显扬尘;现场有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编码登记;工地大门未设置七牌一图及扬尘信息公示牌;未安装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
4.9月22日,检查桂城街道万钧科创园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场内大面积裸土没有覆盖防尘网;破桩头没有湿法作业,产生可视扬尘;场内道路干燥且有积尘,存在扬尘隐患。
5.10月13日,检查里水镇宏成合创(南海)智慧产业园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场内大面积渣土未覆盖防尘网;场内道路干燥且有积尘,车辆行驶导致可视扬尘;工地围挡喷淋系统未完善;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编码登记。
6.10月16日,检查桂城街道琅悦公馆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场内道路干燥且有较厚积尘,存在扬尘隐患;部分工地围挡未设置防溢底座;部分工地围挡未设置公益广告;部分工地围挡喷淋系统失效或未开启。
7.10月26日,轻度预警管控期间检查桂城街道宝华商业大厦1-4栋及地下室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轻度预警管控期间,为全面开启喷淋;场内道路干燥,未及时洒水保湿,积尘严重;挖掘机施工时未洒水湿法作业;水泥搅拌罐作业时未落实湿法作业措施;场内共有1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中3台旋挖机存在冒黑烟情况。
8.10月30日,检查里水镇德珑磁电公司上市总部及基地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视频监控未安装;部分裸土未覆盖防尘网;水泥罐未采取密闭措施;现场未配置雾炮机;现场挖掘机未有环保编码;未设置扬尘信息公示牌;围挡未设置喷淋系统。
9.11月2日,轻度污染预警管控期间检查桂城街道玺园1-8栋及地下室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工地南侧发现多处露天切割,未湿法作业,尘土飞扬;南侧围蔽缺失。
10.11月4日,轻度污染预警管控期间检查桂城街道海天集团大厦项目,发现没有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存在以下问题:项目在建高层建筑共2栋,其中主楼27层西北侧室内和22层北侧室内切砖时,未落实湿法作业或采取其他抑尘措施,引起高空扬尘,楼道外尘土飞扬。
佛北战新产业园核心区--狮山新材料万亩产业园一期(创晟产业园)、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南海校区建设项目、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大圃中学扩建工程项目(二阶段(二标段))、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塱下厂区新建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增建工程)在城市管理考评及扬尘管控工作中,积极配合我局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展示了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扬尘管控工作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10个文明施工问题突出工地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企业诚信扣分处理(详见附件1)。为鼓励先进,促进各企业积极创新争优,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势头,对上述6个文明施工管理优秀工地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诚信加分奖励(详见附件2)。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施工企业: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区级扣5分;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 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每次扣5分。监理企业: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区级扣5分。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施工企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7分;参与区住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工作,每次加1-7分。监理企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7分;参与区住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工作,每次加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