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街至东盛大街路段设立围挡(东新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z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7在2021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z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拨打电线)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5)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临河街至东盛大街路段设立围挡(东新路)的潜在供应商应能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z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拨打电线)企业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