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拆除)内容:该项目拆除范围为办公楼和猪舍的拆除及附属设施残余价值。办公楼位于黄沙港镇海港路1号路,房屋面积为1779㎡(其中办公楼面积约为1650㎡,车库面积约为129㎡),猪舍位于黄沙港镇原港口南巷区内港池南侧,面积约为720㎡。具体规模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工期内将地面上建、构筑物拆除至自然地坪(地表以下不得挖掘),净地交付,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清运完毕建筑垃圾。(注意:拆除的建筑垃圾和残渣全部清理出施工现场,且不得就地平整和掩埋)。
(2)安全文件施工基本要求:符合《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拆除设备齐全,施工前应做好警示标志,相关标牌及铁皮围挡防护应到位,投标前应仔细勘察现场,报价时考虑所有影响拆除因素。
(3)中标单位在房屋拆除过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拆除房屋扬尘防治工作,并提供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9、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1、本次报价为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残值回收金额,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设置最低报价为:人民币54168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需考虑完成本项目拆除工作所须交纳的各项费用,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一切潜在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一次性报价(报价只需精确到分,即**.**元),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税金等所有关于报价方面的相关因素,中标单位应考虑如果在拆除过程中对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的项目产生破坏(或损坏),应负责维修并恢复原状。
5、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考虑工期、建筑垃圾清运和机械台班等费用;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房屋拆除作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大至小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报名)。
4.报名方式:微信报名,接收报名微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