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抓实全区房建工地开复工稳复产工作,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4〕1号)及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房建项目停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制定《崂山区房建工地拟开工复工工作明白纸》,要求各方认真做好落实。
1.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数额或者占工程款比例每月将人工费足额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已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包括“开工第一课”工作方案、人员签到表、授课图片、“开工第一课”活动记录。
5.排查深基坑、脚手架、模板、临边、洞口、用电、消防、有限空间等发现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有相关记录。
8.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已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括施工单位项目部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工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0.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履行审批制度。
11.现场设置有消防集中点,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畅通;板房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食堂不得使用液化气做饭炒菜等。
2.现场落实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扬尘整治六项措施,视频监控、扬尘监测、渣土车识别系统能够有效运行。
5.工地食堂设置规范,卫生达标,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操作人员健康证上墙,落实工地食堂食品采购索票制度。
2.牵头组织总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冬期施工阶段施工的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外墙保温工程、饰面粉刷工程、防水工程等易受冬期低温影响的施工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处理,形成排查整改报告,报监督员备案。
2.督促施工单位对已进场、返岗工人按照规定开展质量管控教育培训、质量技术交底;对冬期施工湿作业部位完成排查整改;对复工后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完成进场验收、送检复试工作。
2.建设单位将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日常使用情况(登录网址:,技术电话:)纳入考核管理,牵头施工单位提升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水平。
1.申报A级以上智慧工地的项目,企业端所有模块与崂山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联网,未申报智慧工地的项目,涉及崂山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各模块信息填写完整,包括: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渣土车监测、塔吊升降机监测、危大工程、基坑监测、双控监管。
2.检查发现未与崂山区智慧监管平台联网、企业端信息未及时更新等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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