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刘宇 记者 张孔生 姜传刚)“工地不设围挡,罚款高达几万元,以后不能大意了。”昨天下午,在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的《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宣活动现场,市区一家工程公司负责人深受触动。
本月起开始实施的《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立法。条例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施工工地未设置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未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业的。此外,违反条例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