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元迪)近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自7月5日起,临沂将用两个月时间,对中心城区四类不规范施工围挡进行重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规范整治任务的部门、单位将被严肃追责。
依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心城区工地围挡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待建(闲置)、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地的施工围挡。
重点规范整治以下四类问题:工地围挡在位置、材质、高度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设置标准规范的;工地围挡内外环境“脏、乱、差”,存在明显的破损、涂画及污水、垃圾外溢等现象的;挖掘(占道)施工作业时,超面积、超审批时限设置占道施工围挡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围挡广告和围挡广告内容不符合创城要求的。
《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设置工地围挡,提倡在建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设置可组合、周转的工具式围挡,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空间受限或临时工地围挡允许设置水马或彩钢板临时围挡。围挡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因特殊原因需要遮挡的,根据需要适当确定高度,但一般不得大于4米。
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版面比例不得少于50%,并均匀分布,内容符合创城要求,非公益广告内容仅限于该项目或企业的宣传;拆迁工地围挡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不得委托或有偿出让给第三方设置并作为商业广告设施运营。拆迁主体委托第三方设置的工地围挡的,仅可设置公益广告;市政工程临时围挡除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语标识、施工项目简介和公益广告外,不得设置任何商业广告。
7月5日至7月10日是宣传发动阶段,7月11日至7月20日是自行整改阶段。7月21日至8月25日是全面整治阶段,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对工地围挡规范整治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和标准自行整改提升的工地依法进行查处,限期督办整改,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8月26日至9月5日是督查验收阶段,组织成立督导组,对市区工地围挡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规范整治任务的部门、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