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玉林 郑静)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标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在全市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我市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日前进行的全省社会宣传检查评比中,得到了省委宣传部肯定。
市委宣传部把加强社会宣传、培育核心价值、倡导文明风尚作为中心任务,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资源、现代传媒等宣传载体,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截至目前,已制作墙体类、围挡类宣传展板1万余平方米、宣传标语1000余条、宣传海报(年画)5000余张,利用公交站牌300块、电子显示屏500余块;临汾电视台每套频道(率)每天公益广告达到35至50条(次)。临汾电视台一套新闻综合频道,对“66条社会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出;《临汾日报》刊发“66条社会宣传标语”等公益广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机制,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宣传活动的常态化。二是突出主流媒体。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使“三个倡导”24个字家喻户晓、重点标语内容耳熟能详、文明礼仪深入人心。《临汾日报》等市级报纸开设专版进行宣传。市电视台在重要时段高密度滚动播出宣传内容,先后播出了《文明赢得尊重》《文明出行》系列公益广告等。三是运用新型媒介。深入开展网络宣传活动。临汾市文明网、临汾新闻网、临汾广电网全面进行改版提质,增设“宣传专栏”“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专栏”和核心价值观宣传专栏。四是打造街头正能量。坚持见缝插播、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市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做到了“四个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建筑围挡、空白墙体制作和悬挂宣传广告;充分利用我市交通运输工具发布宣传广告;充分利用公交站牌;充分利用临街电子大屏幕、广告牌等户外广告媒介进行社会宣传。五是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运用海报、张贴画、挂历等形式制作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向学校、单位、农村、社区赠阅,扩大宣传覆盖面。运用文艺形式,通过歌曲、戏剧、微电影等形式展现道德力量,弘扬社会正气。编排了反映全国道德模范解黎明、孟佩杰感人事迹的小戏,举办了道德模范故事会、拍摄了弘扬的微电影,发挥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六是融入创建活动。将社会宣传工作融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中,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道德讲堂”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文明城市将社会宣传与“善行义举榜”建设相结合,倡导“好有好报、善有善报”的价值导向;文明单位率先利用电子屏、楼道版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重点宣传标语的宣传;文明乡镇(社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积极设立德孝文化墙、公益文化墙和村规民约墙,引领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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