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11月21日消息,云南省把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省政府跨部门监管事项,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关于加强噪声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定期通报州(市)噪声投诉情况,要求各州(市)认真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并筛选一批噪声反复投诉案例进行跟踪调度督办。
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大铭苑建设项目夜间施工扰民反复投诉案例办理情况进行书面和视频调度。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大铭苑建设项目噪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为切实解决大铭苑建设项目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深入现场实地调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措施办法,合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在施工工地加装在线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工地施工情况。科学调整施工时段,市支队“一场一策”为企业办理渣土和运输车辆白天入城通行证,协调渣土车进出城专用路线。
施工单位将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货车,降低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根据施工工地实际,划分施工作业敏感区域;加高施工围挡高度,安装移动式隔音板,使用噪声小的工艺及设施设备;走访周边居民,告知采取的各项降噪措施,争取理解支持。
生态环境部门加密监测项目产生噪声并公示,定期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检查,确保整改取得成效。自今年8月下旬以来,12369及12345平台未收到大铭苑建设项目噪声扰民投诉。
云南省以大铭苑建设项目夜间施工扰民反复投诉案例办理为切入点,把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省政府跨部门监管事项,举一反三。
昆明市把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作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落实部门职责,全面加强整治。市生态环境、住建、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细化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加强夜间施工源头审批管理,从严管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施工;实行施工车辆错峰白天入城作业,减少渣土和工程运输车辆夜间集中运输造成的噪声污染;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责任,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未进行夜间施工备案、超过备案时限、超备案范围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