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门架结构应有必要的抗台风措施,确保坚固耐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今后,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均应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施工,若逾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被责令停工整顿。
为全力推进“创文明城 迎省运会”活动,着力改善施工现场秩序面貌,日前,市住建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内容包括:大门、现场围档、洗车台及沉淀池、过水池、场地硬化及排水沟、作业区隔离围挡等。
其中,大门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建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可采用有横楣式;大门门楣及门柱正面侧面色彩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但应与市文明办规定及周围环境保持和谐;大门尺寸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应满足车辆和人员通行的要求;门架结构各施工单位可经过设计计算选用合适材料制作,并应有必要的抗台风措施,确保坚固耐用。
工地围墙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四周应设置围挡,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挡等。
洗车台及沉淀池方面的要求包括,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内设排水沟排至沉淀池。洗车台长度不小于6米,宽度不小于4.5米,洗车台前必须设置减速带;洗车台必须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周边设置宽度和深度都不于0.3米的排水沟,严禁排入河道;确保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等。
此外,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建筑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