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大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管线施工、道路保洁作业、绿化建设与养护工程、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堆放物料、拆除施工及劈山填海等八项扬尘污染源的具体防尘规定,同时《方案》解决了以往各部门职责不清和职责交叉以及执法偏弱的问题,真正将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
依据《方案》,在建、待建工地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牢固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4米;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工地出口要有专门的清洗设施,设有专人负责出口保洁,严禁车辆辗带泥土上路。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停工申请,并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等。《方案》还切实理清了执法主体责任,明确了监管范围。
《方案》赋予环保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的权力,并建立了以环保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定期对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进行综合考核,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详细的考核办法,并召开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