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违建拆除及相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3.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9.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该被授权人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联系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