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3家单位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及分隔办公室,针对这一情况,大队依法对危险部位实施临时查封。
据大队监督员介绍,其中一家单位存在使用泡沫夹芯板分隔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规定。其余两家单位存在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办公室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5条规定。针对该违法行为,大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3家单位涉及的办公室予以临时查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