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谊家人”社区工作室的队员在小区巡查时,刚进小区就遇到居民阿姨们情绪激动地挡在执法车前,拉着执法队员去看宝林四村正在实施电梯加装的某楼栋。在施工场地,执法队员看到现场未做施工围挡,建筑材料及垃圾零散堆放,钢结构框架裸露在外。
施工围挡是在安装电梯施工区域设置挡板,目的是隔离作业区域,防止工作人员掉落或者设备掉落伤人,作为一种常见的防护措施,围挡在建设施工时非常必要,同时,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更不容忽视。执法队员接到现场投诉后,意识到了处置的迫切性,队员们第一时间联系到施工铭牌上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宣教,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来队约谈。
施工方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未设置施工围挡、材料及垃圾乱堆放的危害,承认由于施工点位的地毯式推进,导致个别点位一心求快,考虑不周,安全意识下降,经执法队员的教育后已及时按照规范进行了相应整改,并主动举一反三,开展各加装工地的检查,查漏补缺,同时受到了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城市的发展,电梯加装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建筑改造工程,电梯加装可以让老年人、孕妇、残障人士和行动不便者等人群更加方便快捷地出行,也能减轻他们的负担和身体上的压力。
执法既要做好电梯加装工程的服务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加装的指导和管理,让电梯加装有序开展,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后期,部门将继续深入社区,多与施工方沟通,解决在电梯加装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积极响应居民的反馈,对可能影响社区和谐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管和干预,以维护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由此,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也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