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5日上午,紫荆山路与顺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处,安装在人行道上的新型施工围挡吸引了市民的目光。“这围挡咋和其他围挡颜色不一样?”市民王先生路过此处,专门停下电动车向正在安装围挡的市政工人打听。当得知这是新型围挡后,王先生立马说:“拐角处还是通透式的呢,真人性化,希望能尽快在全市普及。”
“这种老式围挡‘服役’得有二三十年了。”郑州市市政设施监理所所长闫磊说,从市政工程施工要求围挡化以后,蓝皮围挡就“上岗”了。多年来,这种蓝色围挡暴露了不少问题:缺少统一的制造和安装标准,施工单位各摆各的,影响城市美观,安装不牢固,围挡拐角处存在“视线盲区”等,“所以,需要规范围挡管理,统一样式”。
今年8月份,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颁布的《郑州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围挡及标志设置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地方标准出台,对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挡设置的使用范围、占道作业和占道标志类型及占道围挡使用的材料、尺寸、外观和材质等都有了具体要求。
“以技术标准的形式出台《指引》,对施工围挡设置等方面有了具体的要求,这在郑州还是首次。”闫磊说,计划利用2到3年时间,在郑州市所有施工工地普及新型围挡,目前属逐步推广更新换代阶段。
“今后,按要求设置施工围挡是一个前置条件,围挡设施不合格,就不能展开施工。”闫磊说,为节约资源,老式围挡也将在小型施工现场继续使用,待郑州市全面普及新型围挡之后,若不具备条件擅自开工,市区两级执法单位将会责令施工单位、责任单位停止施工,若施工方已把路面挖开或占用,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针对施工围挡“颜值”不美观、外观不统一的现状,《指引》有了要求: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
此外,《指引》还分别对硬质围挡、移动围栏和锥形桶等不同类型的围挡设置标准做了细化的规定。其中,硬质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米,原则上采用烟灰色调,且应为金属材质,至少每4米设置一处警示灯。移动围栏表面颜色应为橘,贴III类高强级反光膜,且应连接紧固,外观协调一致,不得有缺口、倾覆等现象。最后是锥形桶,在制作时所使用的橡胶、反光材料等应符合有关的材料性能要求,锥形桶反光部分为白色,底座以上的内部外部均为红色,摆放时应保证线性顺直、不倾覆、不移位等。
此外,《指引》明确了占道作业类型,包括应急性、维护性及施工性占道。这意味着需要抢修的突发事件,绿化、排水、公用管线、照明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新、改、扩建基础设施工程等在内的占道施工作业,都在《指引》要求的范围之内。
以后,因围挡造成的“视觉盲区”将不复存在。《指引》中专门要求:“在道路交叉口转角处应设置通透式围挡,且沿街单位出入口一般应保留喇叭口通道,并安装道路广角镜。”25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在新型施工围挡安装现场就已经感受到了通透式围挡毫无视线死角的优势,确实可有效避免行人与车辆交叉行进时出现安全事故。
在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侧的围挡背面,以角钢焊接为立柱,立柱底部以钢钉直接固定于地面。围挡拆除后,路面将会变得“伤痕累累”。闫磊表示,老式挡板在路上钻孔,不仅会破坏道路结构,还会降低绑扎的安全性能。
为消除上述安全隐患,《指引》规定,安装新型围挡立柱时要用膨胀螺栓固定,且要在围挡内加金属斜撑,相邻围挡之间衔接要平顺,线性平直、坚实牢固,不得有缺口和裂缝,也不能倾斜。
“施工硬质围挡上不应设置商业广告或相关性质的内容。”这也是《指引》中的规定。闫磊解释说,包括悬挂各类标语,都是被禁止的,“要保持围挡本色,避免‘视觉垃圾’情况的发生。”
25日中午,记者在红专路与东三街交叉口南侧的人行道围挡处附近,很难找到工地围挡外明显的公示牌。
小型公示牌、交通疏解公示牌和文明施工用语牌的规格及内容设置等,《指引》中也有提及。其中,占道作业公示牌上应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且应根据工程情况、行政许可变更情况及时更新;交通疏解公示牌内容需包括道路施工绕行提示,前方施工通行条件,且要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线索提供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