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线日印发的《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15〕131号)同时废止。
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2. 超出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辖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辖市(区)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辖市(区)党委政府为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与事发地辖市(区)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指挥。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协同应对。
整合各方面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预防、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管理、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辖市(区)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辖市(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8.1。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秘书长和事故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或者,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必要时总指挥由市长担任。
成员:由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科教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银保监分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常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州供电公司、上海铁路局常州站、常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需要进行调整。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 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常州军分区、常州支队调集驻常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在市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和电影等行业安全管理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负责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市教育局:协助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对校车的安全管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爆物品、船舶修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生产和保障;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会同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110”接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传递工作;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所监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组织制订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与环境损害责任调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以及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的地下管网情况,督促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必要时采取关闭等临时措施,及时修复受损供水、燃气等设施;组织协调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机械等救援设备;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和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除长江以外市内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水上搜救工作;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负责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市内的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水资源调配。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商贸服务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处置文化市场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行业及新媒体机构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新闻报道。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辖市(区)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调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市体育局:负责市级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市级许可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负责承办的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以及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体育彩票销售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与预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常州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长江常州段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上搜救、水上交通管制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公众通信网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震情和地震灾情的监测工作;指导做好地震次生灾害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伤员救治工作,及时向受难者及受影响群众提供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与救济工作。
常州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同公安机关担负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警戒,维护社会秩序。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负责组织做好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抢救人民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有毒有害物质的洗消工作;负责“119”接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传递工作。
上海铁路局常州站:负责组织协调铁路交通、铁路火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铁路运输保障。
常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空运和物资、器械的空投保障。
电信常州分公司、移动常州分公司、联通常州分公司和铁塔常州分公司:在通信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